股东要退出公司,怎么处理?

最后更新: Robo Company Secretary 解答 我们如何撰写问答

私人 Sdn Bhd 的股东退出,通常是把股份转让给现有股东或新买家,并须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。第 127 条的股份回购途径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。私人公司的减资或股份赎回,各有其法律条件和程序。

给我们留言 联系表格

资料来源: Companies Act 2016 ss.72, 105, 115–117, 127Stamp Act 1949

其他问法: 收购合伙人股份流程;马来西亚移除股东;合伙人想退出公司;股东退出。

先商定价格、批准和转让文件,然后评估印花税和登记册的更新。如果退出有争议,应由律师确定法律机制,公司秘书则维持准确的法定记录。

要点

  • 股份转让是私人公司常见的退出途径
  • 第 127 条并非 Sdn Bhd 一般的股份回购权力
  • 减资/股份赎回需要另行作法律评估

请致电 +60 10-383 5988(持牌秘书将在一个工作小时内回复(周一至周五,马来西亚时间 8:30–17:30;非工作时间的来信,将于下一个工作日一早回复)),或直接到访我们的办公室:J-3A-15, Solaris Mont Kiara。

← 返回:公司的生命周期